2021年8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国家建筑卫生陶瓷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对当事人销售的鲍系列都市型电子感应面盆龙头(商标★○◁▽:GROHE☆◇…▪▷-、规格型号○▷△:36453000)进行国家监督抽查-▽-▲★,根据国家建筑卫生陶瓷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NO■◆☆□★:CF2021034)显示▽○★●=:经抽样检验▽=◁●◇,欠压保护项目不符合CJ/T194-2014《非接触式给水器具》标准▪◁□●,依据《非接触式水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电子感应面盆龙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之规定▷▽,构成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
近日麻将胡了在线试玩◁◇○•▼▽,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浦处〔2022〕0号)显示◁•,高仪(上海)卫生洁具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22万元◁■■。
高仪(上海)卫生洁具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8月10日…▽=○▽◁,注册资本150万美元●◆◁。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厨卫用具○□◁◆◇、卫浴节水系统等○▲◇=▷。该公司为GROHEPACIFICPTELTD全资子公司★…△★▷■。
当事人2021年×月×日分两个批次从德国进口鲍系列都市型电子感应面盆龙头(规格型号◆◁▼:36453000)共计××套=○○◇◆。扣除已缴税款…▷■-▷●,产品无库存□▪•=,违法所得6974◆▲.06元◆▷,故无应没收产品□★-▲-◆。
其中▽◇,当事人获利6974△◇△☆.06元◇◆▪•。本案货值金额22214■▷□▷◇.16元★==▽◆,经查明◁○□★△☆,一批×套由当事人无偿提供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用于监督抽查◆▲•○;另一批××套全部销售完毕☆-▷○●,由于涉案鲍系列都市型电子感应面盆龙头当事人系按订单进口和销售◆◁○=▼□,无应没收产品▲■◇□。